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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郑州市直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20-09-29 11:58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更新郑州市直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郑工信〔2020〕134号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财政部门:

持续清理整顿涉企保证金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关于动态更新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的相关要求,《郑州市直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0年9月)》已更新完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行政机关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二是进一步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健全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各领域涉企保证金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在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三是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各单位要把握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市“三送一强”活动等有利时机,加强国家减轻企业负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各类企业充分掌握国家最新涉企政策。

四是加大企业减负工作推进和监督检查力度。各单位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全面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惠企政策。依托市县两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联合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和违规涉企收费投诉线索查处力度。继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长效机制。

附件:1. 郑州市直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0年9月)

      2.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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