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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21-08-09 09:10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2020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铝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全市铝工业转型升级步伐,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铝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8号)。

二、申报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郑州市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铝工业企业和终端制品企业。

(二)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范围和支持重点。

(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四)纳入郑州市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范围,2020年度评价结果为A类、B类的企业,C类企业限报智能化、绿色化等改造提升类政策;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

(五)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企业须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且按要求报送数据。

(七)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支持方向

1. 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

2. 高端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3. 高端氧化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4. 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奖励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按要求报送各区县(市)工信部门。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胶印,装订成册,同时报送PDF电子版。

2.部门逐级审核。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申报企业和项目,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条件第四、第五、第六项出具审核意见。

3.部门联合上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各区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审核后的汇总表(见附件9)和申报材料PDF电子版(U盘报送)一并上报郑州市工信局和郑州市财政局。同时向郑州市工信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项目审核认定或组织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通过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审核认定的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郑州市工信局按程序研究提出资金拨付建议,郑州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有关要求

1.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上报郑州市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铝工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力争全市铝工业企业全覆盖。

3. 同一个企业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项奖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 各申报企业要按照政策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单独装订成册,要求材料齐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奖补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以项目评审解释为准。

程序咨询电话:

郑州市工信局原材料处    67185188    67170215 

郑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67175635    


附件:1. 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 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3. 信用承诺书

4. 绩效目标申请表

5. 发票及产品加工费明细表

6. 产品或生产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产品销售明

   细表

7. 高端氧化铝产品销售明细表

8. 设备投资明细表

9. 2021年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 州 市 财 政 局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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