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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挖潜增效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工信局时间:2022-05-20 17:47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挖潜增效财政奖励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实施“开门红”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2〕22号),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经研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挖潜增效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郑州市内登记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在固定资产投资库的制造业项目主体。

(二)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范围和要求。

(三)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四)企业近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二、政策内容

(一)工业企业增产奖励

1. 政策标准

对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季度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2. 申报材料

(1)工业企业增产奖励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附件3)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2022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申报系统需上传的所有文件资料均要求PDF格式,下同);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截图(2022年一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需显示营业收入),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3. 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运行办  67170305  

(二)工业企业用能补贴

1. 政策标准

对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耗能产业除外),对其一季度用电费用或用气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给予20%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

注:高耗能产业包括六个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

2. 申报材料

(1)工业企业用能补贴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附件4)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2022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表(B104-4表)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材料扫描件(企业主要产品性能介绍,并指出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名称和代码);

(4)企业用电量或用气量明细表及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排列顺序与明细表一一对应)(附件6)。

3.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运行办  67170305

(三)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

1. 政策标准

支持投资项目提速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库的制造业投资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对2022年新增入库且一季度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 单户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申报材料

(1)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附件5)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扫描件;

(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表)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扫描件;

(4)项目完成投资额的付款凭证明细表扫描件(附件7)。(付款凭证排列顺序与明细表一一对应)

3. 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投资处:67170937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网上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惠企政策”进入惠企政策列表,列表中搜索或查看,找到“工业企业挖潜增效奖励”相关政策(共三条),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点击“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点击“在线申报”后,可进入申报程序,填写资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24时(系统自动关闭,超时后无法申报)。

2. 区县(市)初审。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申报组织和审核工作,并联合行文上报郑州市工信局和郑州市财政局,随文报送2022年工业企业挖潜增效财政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和资金情况汇总表(附件9)。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3. 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做好项目评审,并按照有关程序,将拟支持项目明细表下发至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承担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同时,将资金审批手续和支付凭证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市)支付情况,利用“亲清在线”平台拨付市级承担奖励资金至企业。

各开发区、区县(市)不按规定、逾期拨付本级承担奖励资金的,市财政不再进行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信用承诺书(在线下载,附件2),由企业法人签署后上传扫描件。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区县(市)要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活动,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知尽知,同时做好企业申报业务指导和解释工作。

   

附件:1.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2. 信用承诺书(模板)

3. 工业企业增产奖励资金申请表(样表)

4. 工业企业用能补贴资金申请表(样表)

5. 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资金申请表(样表)

6. 用电(用气)情况明细表(模板)

7. 付款凭证明细表(模板)

8. 2022年工业企业挖潜增效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9. 2022年工业企业挖潜增效财政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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