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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委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自愿结对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10-09-12 00:00

委各处(办、局)、市企业联合会、市节能监察中心: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深入开展自愿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活动要求,经委帮扶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委开展自愿结对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动员全委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帮助对口单位(郑州电焊条厂)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郑州做出贡献。

二、帮扶对象

    按照郑州市帮扶办的安排,我委帮扶对象是电焊条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疾病、意外伤害等各种原因,致家庭生活拮据,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共24人。

三、帮扶内容

以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为工作重点,坚持政策帮扶、思想帮扶、就业帮扶和生活帮扶多种形式相结合,通过“助困、助业、助医、助学、助房”等形式,多策并举,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一)助困。对于帮扶对象中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家庭,通过捐款捐物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眼前困难,确保其家庭生活有着落。

(二)助业。对有再就业愿望和自主创业能力的困难职工,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申办小额借贷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助医。对于帮扶对象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重病的,要借助政策和通过捐助等方式,尽量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四)助学。对于帮扶对象子女就学有困难的,要积极协调所在院校帮助其享受费用减免、助学贷款等相关政策,或给予适当资助,确保其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助房。对于帮扶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享受政府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

四、帮扶形式

    为动员和组织全委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经研究,我委采取领导结对帮扶和各处(办、局)、企业联合会、节能监察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帮扶的形式开展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组织领导

(一)委帮扶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的领导。

(二)委帮扶中心负责制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计划和目标;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帮扶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并做好日常帮扶工作;负责困难职工的综合管理;负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结对帮扶的领导干部及各处(办、局)及时到结对帮扶的困难职工家中全面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收入水平、困难原因、思想状况、个人特长、就业愿望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并指定专人负责帮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帮扶情况报送委帮扶中心。

    2、结对帮扶的领导干部及各处(办、局)、市企业联合会、市节能监察中心要认真落实委帮扶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帮扶目标任务,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委帮扶中心。


附件: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安排表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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