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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方案》《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时间:2025-02-26 15:13

2025年2月,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方案》《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中试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打造一批设施条件好、转化能力强、运营机制活、辐射范围大的高水平中试平台,形成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建设目标、支持政策、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布局领域。重点在我市新材料、智能终端、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认定一批发展成熟、适应产业需求、覆盖细分产业领域的中试平台。

建设任务包括提升中试熟化能力、培育产业人才队伍、创新管理运营模式三项重点任务。

建设目标为到2025 年,认定10家示范效应强、服务质量优的中试平台。到2027年,力争建成10个省级新材料等行业领域中试平台,1-2个国家级中试平台。到 2030 年,形成政策健全、功能齐全、开放共享、人才队伍完善的中试服务体系。

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试平台认定、支持中试设备补贴、推广应用“三首”产品、支持专利产品产业化、支持企业贷款融资、支持平台开拓市场等。

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实施梯度培育、强化考核管理三个方面。

(二)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分为五章、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包含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以及中试和中试平台的含义、定位及意义。

第二章明确了市工信局、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及中试平台依托企业的职责

第三章为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为考核与服务。

第五章为附则,由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三、政策解读问答

(一)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的定位是什么?

中试平台是指主要以企业为技术、经费和场地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必要支持,为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及二次开发试验,建立完善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行业准入资质,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开放共享平台。中试平台定位于创新链中下游,致力于打通“应用研究—小试开发—中试应用—市场推广”全流程创新链的关键环节,是从研到产的“中间站”和紧密连接创新链上下游的重要桥梁。

(二)中试平台建设任务中“提升中试熟化能力”和“培育产业人才队伍”具体指什么?

提升中试熟化能力主要内容如下:针对我市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核心技术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中试研究与开发,为有中试需求的企业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产品示范等中试服务,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系列新产品、新装备,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紧密结合,助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培育。

培育产业人才队伍重点内容如下:立足中试平台打造产业人才培育新模式,以中试全流程能力建设为核心支点,重点培养方案设计、工艺开发、质量管控等领域复合型人才,通过培育一批应用型技术骨干、技能型操作能手、工匠型工艺专家等各类人才,打造技术研发、生产实施、运营管理全流程人才培育体系,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中试平台建设目标是什么?

到2025 年底,认定10家示范效应强、服务质量优的中试平台。到2027年,力争建成10个省级新材料等行业领域中试平台,1-2个国家级中试平台。到 2030年,形成政策健全、功能齐全、开放共享、人才队伍完善的中试服务体系,在全市实现科技成果有承接、中试需求有供给的中试服务全覆盖。

(四)中试平台有什么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试平台认定。对经工信部、省工信厅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分别给予依托企业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对《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23〕23号)原有条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的拓展。其他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试设备补贴、推广应用“三首”产品、支持专利产品产业化、支持企业贷款融资、支持平台开拓市场等。均源自现有且是我局在牵头执行的支持政策,有关条款见文件内容。

(五)申请中试平台的条件与程序是什么?

认定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郑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领域。

2.依托企业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在细分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企业。

3.拥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独立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拥有承担中试任务所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至少拥有2条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场景应用、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产品示范等任务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10项,其中至少成功实现5项科研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

4.拥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试平台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规程。至少拥有10名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5.具有对外服务意愿。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平台作用,能够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中试服务,对外发布中试服务清单。

6.具有健全、高效的管理运营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等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7.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8.近三年内,依托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认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申报。郑州市工信局向区县(市)工信部门发布申报通知。申报企业向归属区县(市)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市)工信部门择优向郑州市工信局推荐。

2.评审。郑州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中试平台名单。

3.认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审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认定。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周涛

联系电话:0371--8989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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