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15 11:05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22〕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赛安排

根据省工信厅有关精神,我市拟于8月-10月分别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郑州市分赛和后期服务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分赛将决出企业组前6强、创客组前4强,并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

二、参赛条件和报名

(一)企业组

1.在郑州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参赛报名

按照省工信厅要求,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底,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smeha.cn注册报名。往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赛事。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积极组织动员各类优质中小企业(10%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参赛,发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园参与赛事活动。组织和动员情况纳入季度和年度考核评分。

(二)分赛通过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推荐项目。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赛的,取消名次和推荐资格。

(三)分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活动。

   联系人:李晓亮  刘林

电话:67886827   67171612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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