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开展调研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9-07 00:00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高新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

为落实市委十届第一次全会精神,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1年9月至10月15日。

二、调研内容

1.受国家紧缩银根、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金融政策影响,企业“融资难”状况及采取的措施;

2.“用地难”问题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及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影响;

3.“用工难、招工难”问题对企业的影响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4.原材料、生产成本、用工成本的上涨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5.在转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方面所存在困难和主要制约因素;

6.在加快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好的做法、措施和经验,特别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1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9〕47号)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7.各项主要指标在本地区同类指标中的比重及增速(增加值、规模工业增加值、税收等)、民间投资近年来增长情况及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中小企业数量、行业分布、从业人员总数。

三、调研人员组成

调研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包领导带队,分管处室人员组成。

四、调研形式

1.到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2.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汇报。

五、要求

1.具体调研时间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分包领导与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联系确定;

2.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照调研内容要求,积极组织企业配合此次调研工作,并撰写当地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3.中心各处室将调研情况汇总、撰写成调研报告于10月20日前交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郭旭东 刘林 张锋华

电话:67171608 67171606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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