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9-27 00:0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郑州市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郑州市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 计划

        为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201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 “实施万户中小企业创业培育计划、千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新增高成长型中小企业500家、“专精特色”中小企业1000家”的工作安排部署,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构建中小企业成长梯队,现将全市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进行分解。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我市“强投资、夯基础、调结构、求提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总要求,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和循环经济为方向,逐步形成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升级机制,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机制和小微企业培育机制,培育一批优质骨干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引导和带动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增加中小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保持平稳健康快速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1.坚持“创业、培育、成长”三位一体,力争用三年时间,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即“新增高成长型中小企业500家,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培训100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育10000户中小企业创业”,形成全市中小企业升级、成长、发展梯队。

        2.新增500家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目标是用一年时间,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协作配套、节能减排等方面培育500户具有特色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推动全市中小企业提质增量。

        3.新增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标是用一年时间,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1000家,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集中政策扶持,使其做优做强做大,实现关键少数的率先发展,成为细分行业领军企业。(“专”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主要指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精”指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其产品性能优于同类产品。“特”指采用独特或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研制生产的产品,拥有专有技术,产品人无我有、人有我特。“新”指产品近两年内研发,且批量投入生产的新产品。)

        4. 培育10000家中小企业。目标是用三年时间,通过改善环境、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支持10000家初创中小微企业实现成功创业,引导其上规模、上水平,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大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综合水平,提升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工作要求

        1.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统筹规划,理顺工作机制,在融资担保、土地供应、税收减免、创业服务、教育培训、市场开拓、中介服务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2.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经济管理部门分级负责。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完成。

        3.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机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通报表扬,较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各县(市)区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各县(市)区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培育”计划任务分解表

单位

新增高成长型

中小企业(家)

新增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家)

实施中小企业

创业培育(家)

巩义市

50

120

1050

荥阳市

30

50

500

新密市

40

90

1000

登封市

30

60

550

新郑市

30

80

1050

中牟县

30

100

550

金水区

40

50

1800

中原区

30

30

400

二七区

30

40

550

管城区

20

30

300

惠济区

20

30

350

上街区

30

50

450

高新区

50

130

800

经开区

40

70

350

航空港区

30

70

300

合计

500

1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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