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2-21 00:00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郑中小企〔2014〕10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为做好201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工信〔2013〕233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14〕74号)等通知的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监管考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中小企〔2013〕63号文件转发)要求,实行定量评分和定性分析相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年审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时间。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分为小额贷款公司自查准备、县区监管部门初评、市监管部门评价和省监管部门备案四个阶段,从即日起至3月底为小额贷款公司自查和县区监管部门初评阶段,4月初为市主管部门考核评价阶段。

        三、考核的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上下一致的开展考核工作。县区监管部门应派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计算初评得分。

        (二)各单位要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存年度监管考核评价资料与文件。

        (三)考核期间,省、市监管部门将就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区监管部门初评工作结束后,务于3月底前将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考核报告书、年度考核评价得分汇总表(主管部门盖章)、年度监管考核结果正式文件(各一份)报市监管部门。

        联系人:康银萍 王文飞

        电 话:67173395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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