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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24-01-25 15:57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郑州市煤炭管理事务中心、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执法支队、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河南能源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河南地煤集团、中煤河南分公司:

为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计划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提高煤矿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编审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改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作风,提高行政监管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原则

(一)突出依法编制的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煤炭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24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编制2024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矿安综函〔2023〕235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全省煤矿分类结果的通知》(矿安豫联〔202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等要求,按照省政府网站公示的《河南省煤矿安全分级属地监管主体名单》进行编制。

(二)突出分类管理的原则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全省煤矿分类结果的通知》要求,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执法,对全市安全保障程度较高的A类煤矿,全年减少1次综合执法,充分发挥A类煤矿示范带动作用。

(三)突出分级监管的原则

严格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14〕163号)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以国有重点煤矿为监管主体,兼顾地方煤矿和兼并重组煤矿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四)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

进一步增加“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频次,高效统筹监管执法活动,合理分类、科学配置监管执法资源,有效杜绝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问题,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环境。

三、执法检查煤矿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煤矿86家,产能3956万吨/年。按区县(市)分:登封市40家,新密市34家,巩义市9家,新郑市2家,荥阳市1家;按管理类型划分:市属以上煤炭企业直管矿井16家,兼并重组煤矿36家,地方煤矿34家;按照《关于2024年全省煤矿分类结果的通知》分:A类煤矿6家、B类煤矿37家、C类煤矿15家、D类煤矿28家。

四、执法任务安排

全年计划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巡查执法共220矿次。其中对生产煤矿执法108矿次,分别为综合执法68矿次,专项执法16矿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24矿次;对停工停产煤矿巡查执法112矿次。

1.综合执法(68矿次)

全年计划对辖区16家国有煤矿组织开展2遍综合执法(6家A类煤矿均减少1次),共26矿次;计划对辖区42家地方及兼并重组(复工复产)矿井组织开展1遍综合执法,共42矿次。综合执法重点围绕瓦斯防治、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火灾防治、机电运输、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内容。

2.专项执法(16矿次)

全年计划对辖区16家国有煤矿组织开展4次专项执法,分别为安全管理专项执法(2矿次)、机电运输管理专项执法(5矿次)、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执法(4矿次)、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执法(5矿次),共16矿次。

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24矿次)

全年计划对辖区50%国有煤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共8矿次;全年对辖区40%地方和兼并重组煤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共16矿次。

4.巡查执法(112矿次)

全年计划对辖区28家停工停产(D类)煤矿组织开展4次巡查执法,共112矿次。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计划落实,确保有序开展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监管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监管执法计划;因上级工作部署和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必须报局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变更。

(二)坚持违法必究,确保执法效果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报反馈,听取煤炭企业陈述申辩意见,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严禁只监管不处罚,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分析总结,提升执法水平。

坚持“严标准、重细节、依程序、求闭合”原则,用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按照规定及时上传制作执法文书,保证执法有效性严肃性。加强综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成果转化,及时分析总结监管工作,分析短板,查漏补缺,创新工作,在精准执法上发力、在提升执法成效上再用心,确保监管执法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四)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职责履行

各单位现场监管执法过程中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严防各种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计划由郑州市煤炭管理事务中心和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执法支队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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