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间隔10秒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时间:2024-04-03 17:18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24〕10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4日



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省市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要求,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新型高端装备、新型耐火材料、铝基新材料4个细分行业为试点,采取“分行业推进、轻量级改造、精准化实施、平台化支撑、贴身式服务”的推进方式,培育一批行业数字化服务商,打造一系列“小轻快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群体,提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郑州模式”,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原则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强化企业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发挥政府指导服务的积极作用,统筹各类资源,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强化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

问题导向与注重实效相结合。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点,切实解决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围绕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绿色、安全的目标,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降低转型成本,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分类施策与精准发力相结合。深刻分析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基础和需求的差异性,结合行业特征和生产流程属性,梳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共性特征和企业个性需求,精准制订企业应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探索适合各行业自身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之路。

试点先行与以点带面相结合。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方法、实施路径、市场机制等典型模式,做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实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从“盆景”到“风景”的转变,放大规模效应、提升政策效能。

(三)工作目标

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本。到2025年,完成四个细分行业44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改造完成后其数字化水平均达到二级及以上),其中:试点改造企业中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87家以上,创新型(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88家以上;上云用云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79家以上;拟建设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及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数量15个以上。

培育专业数字化服务商和优秀产品。到2025年,培育本地数字化服务商30家以上,其中集成服务商不少于10家,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数量8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优秀应用场景17个以上,打造“链式”转型模式4个以上。

提升数字化转型和创新能力水平。到2025年,我市小微企业园将达到200家左右,为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良好载体和服务环境,使园区数字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数字化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凸显,试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5%,新增发明专利数量100件以上。

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目标


序号

指标

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
制造业

新型
高端装备
制造业

新型
耐火材料
制造业

铝基
新材料
制造业

合计

一、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本

1

改造企业数量(家)

110

124

119

87

440

2

改造企业中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家)

81

110

114

82

387

3

改造企业中创新型(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家)

100

110

100

78

388

4

上云用云中小企业数量(家)

65

82

74

58

279

5

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及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个)

5

5

3

2

15

二、培育专业数字化服务商和优秀产品

6

培育专业数字化服务商(家)

8

8

7

7

30

7

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个)

20

20

20

20

80

8

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优秀应用场景(个)

5

5

4

3

17

9

“链式”转型模式(个)

1

1

1

1

4

三、提升数字化转型和创新能力水平

10

小微企业园

3

3

3

1

10

11

研发投入强度(%)

3.35

3.3

3.2

3.1

3.25

12

新增发明专利数量(件)

30

30

20

20

100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数字化改造现状

1.明确行业改造清单。全力推进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新型高端装备、新型耐火材料、铝基新材料等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明确行业数字化改造清单,按照先打造行业样本、再进行全行业复制推广模式推进数字化改造;重点实施郑州经开区、中牟县等区县(市)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行业,荥阳市、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等区县(市)新型高端装备行业,新密市、登封市、巩义市等区县(市)新型耐火材料行业,巩义市、荥阳市等区县(市)铝基新材料行业数字化改造。其他各区县(市)进一步细化重点行业横向细分领域,确定本区域数字化改造试点细分行业清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2.编制“N+X”样本库。锚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新型高端装备、新型耐火材料、铝基新材料四个试点行业,每个试点行业公开遴选3家左右的数字化改造集成服务商,结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等开展细分行业深度调研与诊断,进一步厘清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的需求和问题,按照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细化改造内容及实施路径,归纳分析总结细分行业共性需求形成“N”个数字化改造共性应用场景;选择“改造意愿强、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经营管理基础好、具备数字化改造基础、样本易学易复制”的首批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根据不同企业个性需求灵活打造“X”个数字化改造个性应用场景,经专家审议后,确定细分行业“N+X”数字化改造需求清单,形成“N+X”样本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3.形成解决方案产品库。数字化服务商根据“N+X”数字化改造样本库,联合生态合作伙伴,重点面向生产制造环节中生产计划优化与智能排产、先进过程控制、人机协同作业、质量在线检测、优化与溯源、设备自动巡检与维护、安全实时监测与精准处理、数字化管理等智能化应用场景,按照急用先行、实用适用、安全可信的原则,开发集成小而精、模块化、组合式、通用性的“小快轻准”产品,经专家评审后,形成行业“小快轻准”产品包,供企业自主选择。根据“小快轻准”产品的推广数量、性价比和试点成效,通过专家评议等方式对数字化服务商予以奖励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明确数字化改造路径

4.“一企一策”推进企业改造。按照“总体规划、分项推进”的原则,实施“一企一策”式改造。参与改造单位改造过程中做好工程进度管理、工程综合集成、工程质量把控和工程培训等工作,做到项目清单明确、投资资金透明、实施进度具体、投资效益可考。专家团队对改造过程进行全流程的监管与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必要时可以对解决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确保项目改造达到预期目标与效果,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5.丰富数字化改造服务供给。通过外部招引、业务剥离、发展转型等模式,多渠道、分层次培育本地化服务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集成服务商牵头,专业服务商协同;技术集成,管理融合”的原则,培育数字化改造服务集成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全面服务。支持集成服务商联合体、高校院所、协会联盟、制造企业等机构创建数字化转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工业软件及算法等联合攻关,形成针对重点行业、典型场景、共性需求的标准化解决方案。建立专家委员会,定期指导和考核参与试点工作的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形成评估报告,做到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能进能出,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6.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研发创新,迭代升级服务能力,以线下企业端改造与线上SaaS(软件即服务)化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企业平台化、便捷化、高质量地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鼓励平台服务商按项目建设、平台服务、项目运维等不同模式为行业企业提供低成本数字服务。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数字化场景创新,赋能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7.加强细分行业试点样本复制推广。按照轻量化改造、高性价比服务、短工期实施、易复制推广等原则,提炼数字化改造可复制推广的工程样本。按照规上先行、规下跟进、分批实施等原则,将样本企业经验在试点行业内进行复制推广,及时总结行业成功经验,批量化复制推广到全市其他地区的相同行业,加快全行业中小企业的“学样仿样”。(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8.组织数字化改造评估验收。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评定标准及相关管理办法,组织专家组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贯标评测标准,开展试点企业验收工作,确保通过验收的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分两个阶段对2024年、2025年试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强化数字化改造支撑

9.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体系。打造“1+N”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平台体系,即建设“1”个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为示范城市建设提供资料上传、项目评审、项目管理、信息发布、企商互动、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动态综合服务;打造“N”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支撑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的N个专业平台,打造SaaS化云服务应用或轻量化数字化产品,为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小快轻准”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10.打造“链式”转型模式。支持各细分行业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以商业订单为重要牵引,牵头聚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联合数字化服务商,共同打造“链式”数字化转型产品解决方案和典型应用场景,带动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构建全链条全流程的数字化生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重点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控、能源环保、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构建平台生态,打造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等各类“链式”数字化转型新模式,努力实现“一链多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11.探索数字化转型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市场化机制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主体参与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工作的推广和应用,推动政府产业基金投向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化服务商等合作,合规利用生产运营数据,提供信用贷款服务,为企业获得融资增信,激发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活力。引导金融机构推行“数字贷”、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支持将带动性强、成长潜力好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数字化改造中小企业纳入重点培育企业清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12.建立数字化转型赋能体系。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向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打造工业企业“一件事”门户系统,推动各类平台互联互通,打造制造业“智慧大脑”,为决策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支撑。推动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加快公共网络、公共云平台等纳入改造提升建设标准,推动园区加快数字化转型。鼓励具有相对独立的软件研发机构或信息化部门的大中型制造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成立独立的法人实体,面向行业提供专业信息服务。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完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市本级财政按照中央支持资金予以配套,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工作。

(一)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

在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任务的前提下,按照诊断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70%给予后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小灯塔”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数字化服务商等协同合作,建设“数字工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扶持

支持试点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投入力度,在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且完成数字化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分阶段按照实际发生数字化改造费用不超过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大对数字化服务商扶持

鼓励以细分行业、应用场景等维度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问题,打造一批模块化、微服务化、精准化、快速化的工业APP等数字化产品。对纳入试点的在郑服务商具体承担的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后,分年度按照服务发生费用不超过5%给予后补助,单个服务商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作用

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推动纵向整合行业资源、横向跨界赋能,持续提升设备接入、知识沉淀、应用开发等能力。对服务能力和成效考评优秀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支持链式转型发展模式

支持产业链关键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向产业链上中下游中小企业开放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资源,助力链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链式转型发展模式。对获评工信部“链式”数字化典型案例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支持公共支撑性工作开展

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主题,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内知名高校、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的企业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和人员能力素质。针对有需求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有针对的辅导。依托专家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进度进行评估考核。(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七)打造适用工业互联网平台

鼓励链主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服务商打造适用于细分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提升平台化服务能力,以线下企业端轻量化改造与线上云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标准化、高质量、低成本快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55号)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八)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鼓励中小企业采取一次性付费、按使用付费、按效果付费等多种形式上云上平台,获取平台数字化服务,根据上云企业“星级”评定结果和产品类别,按照郑政办〔2022〕55号文件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九)加强金融扶持

推动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项目纳入郑州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数字贷”系列产品,对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给予信贷优惠,优化授信额度、放贷速度。鼓励企业申请合作银行提供的“数字贷”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2年贴息补助(贷款期限不足2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按贷款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培育标杆优质中小企业

支持试点行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车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23〕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36号)等有关政策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级统筹协调,四个行业试点先行”的原则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依托郑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由市分管领导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统筹协调,牵头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专班,具体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通报机制,定期对数字化改造整体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按期、按质完成国家试点工作。建立分析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评估,针对问题及时调整工作举措。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考核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重点工作落地、政策资金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智库合作

积极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汇聚国家智库资源,联动数字化转型领域专家学者,积极参与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诊断、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商资源遴选、试点样本建设、区域改造模式提炼等工作,提供咨询、评估、验收、推广等多维度服务,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合作共建的数字化服务生态。

(四)加强人才培育

针对工信财政等部门、数字化服务商以及试点企业开展培训,支持数字化服务商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织试点企业开展全员培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牢数字化思维理念,强化企业数字化改造“一把手”工程意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数字化培训,提升数字化系统管理运营绩效;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技术骨干培训,为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提供现场跟班实训,帮助企业培育一批复合型应用人才。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纳入郑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补贴支持。

(五)加强宣传推广

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推进会,编印中小企业数字转型宣传资料和视频资料,总结典型案例和改造经验,加大对企业数字化改造的宣传推广,并通过电视、网站、报刊、新媒体宣传中小企业数字转型工作进展及标杆案例。对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营造良好的数字化转型舆论生态环境。


附件:数字化转型试点中小企业数量考核目标



附 件


数字化转型试点中小企业数量考核目标


所属县区

任务总数

2024年考核目标

2025年考核目标

巩义市

107

55

52

新密市

92

50

42

郑州经开区

52

26

26

郑州高新区

47

25

22

荥阳市

39

20

19

中牟县

36

20

16

上街区

20

10

10

登封市

15

8

7

中原区

5

3

2

新郑市

6

3

3

管城回族区

1

1

0

郑州航空港区

10

5

5

金水区

3

3

0

郑东新区

3

3

0

惠济区

2

2

0

二七区

2

2

0

合计

440

236

20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